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、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,收债公司债权人起诉的如何处理。 199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《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规定,对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可按以下办法处理: 1.发生诉讼时,承包人仍在承包的,收债公司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丰人承担责任,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。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。 2.发生诉讼时,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,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,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,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,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。3.发生诉讼时,励志故事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,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,可以企业为被告,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,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。
武城县位于山东省西北边陲,东经115°51′-116°17’、北纬37°03′-37°23’之间。东邻黄河故道,与平原县连接;南和夏津县交界;西、北两面隔卫运河,同河北省故城县相望;东北濒四女寺减河,与德州市为邻。武城历史悠久,地灵人杰,建置于春秋时期,西晋太康年间称谓武城,沿用至今。曾以夏王窦建德起兵漳南镇、宁知州尧佐督修大堤缚绞龙、吉鸿昌驻防察民情等历史传说闻名遐迩。武城四季分明,气候宜人,盛产棉花、玉米、小麦、谷子、西瓜、香椿等农副产品,农业生产化水平不断提高。工业门类齐全,发展迅猛,已形成玻璃钢、地毯、橡塑等十大骨干企业,一批高科技含量的新产品居全国领先水平。